湖北紫珑涂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醇酸树脂、8000吨高固体分防腐涂料、8000吨水性涂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湖北紫珑涂料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3000吨醇酸树脂、8000吨高固体分防腐涂料、8000吨水性涂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12月29日,湖北紫珑涂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报告编制单位)及3位专家组成验收组,对该公司年产3000吨醇酸树脂、8000吨高固体分防腐涂料、8000吨水性涂料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验收组成员和与会代表根据年产3000吨醇酸树脂、8000吨高固体分防腐涂料、8000吨水性涂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实施情况和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报告、验收监测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湖北省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主要建设内容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组成。项目实际总占地面积27122m2、建筑面积11702.92m2,主要包括1#、2#、3#共3座甲类车间,1#、2#共2座丙类仓库,1座甲类仓库,1座乙类仓库,甲类罐区、1座综合楼、1座办公楼、1座分析楼、1座门卫室,1座导热油炉房、1座消防水池、1座循环水池以及配套的公辅设施等,年产3000吨醇酸树脂、8000吨高固体分防腐涂料、5500吨水性涂料。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湖北紫珑涂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编制完成了《湖北紫珑涂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醇酸树脂、8000吨高固体分防腐涂料、8000吨水性涂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报咸宁市环境保护局审批。2017年7月12日,咸宁市环保局以《关于湖北紫珑涂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醇酸树脂、8000吨高固体分防腐涂料、8000吨水性涂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咸环保审[2017]73号)文件批复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8年8月委托湖北省公信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编制验收监测报告。
(三)投资情况
项目环评规划投资3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8万元;项目实际总投资37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89万元。
(四)验收范围
环评设计年产3000吨醇酸树脂、8000吨高固体分防腐涂料、8000吨水性涂料,本次验收主要为年产3000吨醇酸树脂、8000吨高固体分防腐涂料、5500吨水性涂料。
二、工程变动情况
(1)环评设计3#生产车间生产水性涂料,处理设备为布袋除尘装置+15m排气筒,实际3#生产车间生产水性涂料和油性涂料,处理设备为布袋除尘装置+重油吸附塔+15m排气筒。
(2)环评设计年产3000吨醇酸树脂、8000吨高固体分防腐涂料、8000吨水性涂料,实际年生产3000吨醇酸树脂、8000吨高固体分防腐涂料、5500吨水性涂料。
(3)环评设计:罐区设置1座64m3二甲苯储罐、2座64m3200#溶剂油储罐、4座150m3C9溶剂油储罐、1座64m3三甲苯储罐。实际为1座豆油储罐、2座二甲苯储罐、1座三甲苯储罐、1座C9溶剂油储罐、3座备用罐(容积均为100m3)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现项目厂区内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餐饮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实验室废水等,生活污水、餐饮废水经化粪池处理,与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实验室废水一并进入生活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嘉鱼县潘湾畈湖畈湖工业园污水处理站接管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至长江嘉鱼潘湾镇段。
(2)废气
1)粉尘
项目醇酸树脂、水性涂料、油性涂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主要来源投料过程。本项目生产过程中采用全密闭的生产方式,投料口均设置集气罩。醇酸树脂投料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重油吸附塔+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水性涂料、油性投料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重油吸附塔+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2)有机废气
项目油性涂料和醇酸树脂生产过程中有机废气产生主要来源于油性涂料溶剂投料、高速分散、研磨、调漆、包装过程和醇酸树脂生产过程中冷凝器放空口。项目各产污环节均已安装集气罩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油性涂料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重油吸附塔+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醇酸树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之后通过3级冷凝+重油吸附塔+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3)锅炉(有机热载体液相炉)废气
本项目有机热载体液相炉可以为油(气)两用炉,目前由于工业园内天然气管道暂未接通,实际使用燃油作为燃料,加热介质为导热油。有机热载体液相炉产生的燃烧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4)食堂油烟
职工生活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食堂油烟。厂内新建食堂主要负责为员工提供二餐。现食堂油烟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油烟经管道引至楼顶排放。
5)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来源于水性涂料、油性涂料和醇酸树脂生产过程中未被完全捕集的粉尘和有机废气,以及储罐区储罐大小呼吸以及装卸产生的有机废气。项目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厂房通风,自然稀释,改善储罐呼吸阀以及装卸方式等控制大小呼吸。
(3)噪声
本项目生产车间噪声源主要有砂磨机、搅拌机、分散机、反应釜、搅拌釜、空气压缩机、风机、泵等,通过采用标准化车间隔声、基座减震、绿化隔声等处理,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固废分类收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滤渣、废包装材料、废抹布和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以后统一交由武汉北湖云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不合格产品、污泥、废导热油、废吸收液尚未产生,企业承诺待产生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所有固废都得到了妥善处理,零排放。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验收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各生产线生产正常,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满足验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2)废水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总排口的pH值在7.21-7.25之间;悬浮物、CODCr、BOD5、动植物油、石油类、二甲苯等6项指标最大排放日均值分别为18mg/L、86mg/L、24.7mg/L、0.16mg/L、0.22mg/L、ND,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同时,氨氮最大排放日均值1.08mg/L,pH、悬浮物、CODcr、BOD5和氨氮均符合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污水处理站对悬浮物的去除效率为80.4%~85%,CODCr的去除效率为77.3%~77.5%,BOD5的去除效率为78.1%,氨氮的去除效率为84.7%~84.8%,石油类的去除效率为66.2%~94.0%,动植物油的去除效率为87.3%~92.0%,二甲苯的去除效率为98.3%~98.7%。
(3)废气监测结论
1.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3#生产车间含尘废气处理设施出口◎1b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92kg/h,二甲苯最大排放浓度为23.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2658kg/h,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2.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2648kg/h,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涂料与油墨制造相应标准限值。3#生产车间废气处理设施◎1颗粒物的处理效率在79.1%-85.1%之间
验收监测期间,2#生产车间废气处理设施排口◎2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607kg/h,二甲苯最大排放浓度为1.6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309kg/h,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最大排放浓度为7.4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367kg/h,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涂料与油墨制造相应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1#树脂生产车间废气处理设施排口◎3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209kg/h,二甲苯最大排放浓度为33.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2449kg/h,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0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224kg/h,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涂料与油墨制造相应标准限值。
2.锅炉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锅炉燃烧废气排气筒◎4中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10mg/m3,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7.9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34mg/m3,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油锅炉标准。
3.食堂油烟
验收监测期间,食堂油烟废气排放口◎5中食堂油烟最大排放浓度为1.6mg/m3、处理效率为76.9%-77.5%,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中型规模标准限值要求。
4.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VOCs的最大浓度值为0.257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5厂界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437mg/m3,二甲苯最大浓度值为0.698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4)噪声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1—▲4点位昼间噪声测量值在52.4-56.1dB(A)之间,夜间噪声测量值在42.1-46.1dB(A)之间,▲1--▲4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5)环境质量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周边水井☆1中pH、总硬度、氯化物、高锰酸盐指数、硝酸盐、亚硝酸盐、硫酸盐、挥发酚、LAS、氨氮、氟化物、二甲苯、苯乙烯等13项指标监测值分别为6.72-6.78、317mg/L、3.32mg/L、2.8mg/L、ND、ND、19mg/L、ND、0.167mg/L、0.338mg/L、0.054mg/L、ND、ND;厂区周边水井☆2中pH、总硬度、氯化物、高锰酸盐指数、硝酸盐、亚硝酸盐、硫酸盐、挥发酚、LAS、氨氮、氟化物、二甲苯、苯乙烯等13项指标监测值分别为6.52-6.62、448mg/L、2.25mg/L、2.9mg/L、4.52mg/L、ND、17.2mg/L、ND、0.150mg/L、0.372mg/L、0.085mg/L、ND、ND;厂区内水井☆3中pH、总硬度、氯化物、高锰酸盐指数、硝酸盐、亚硝酸盐、硫酸盐、挥发酚、LAS、氨氮、氟化物、二甲苯、苯乙烯等13项指标监测值分别为6.66-6.72、315mg/L、2.92mg/L、2.2mg/L、0.445mg/L、ND、22mg/L、ND、0.114mg/L、0.349mg/L、ND、ND、ND;厂区周边水井☆1、厂区周边水井☆2、厂区内水井☆3等3个点位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三类标准要求,故本项目建设对附近地下水环境未造成不利影响,满足环评设计及环评批复的相关要求。
(6)总量控制
本次验收期间废水中CODcr、氨氮年排放量分别为0.118t/a,0.0118 t/a,满足环评报告批复总量指标要求(化学需氧量:0.12t/a,氨氮:0.02t/a);烟粉尘排放量为0.2811t/a,,VOCs排放量为0.158t/a,除VOCs外其他均满足环评要求。
五、存在问题与要求
(一)项目存在的问题及要求
1.明确酯化废水处理方式,现有设施通过软管连接不可行;若要回用,建议酯化废水不进污水处理站。
2.布袋除尘设施过于简陋,不符合环保要求。
3.涂料生产车间(2#、3#)有机废气、粉尘集气罩收集系统不符合要求。
4.罐区围堰未做防腐防渗;雨水阀和污水阀可能锈死,呼吸阀废气未上收集治理措施;上、下料防跑冒滴漏措施不够。
5、初期雨水收集后直接排放不符合要求,应收集后进污水处理站处理;雨水总排放口未设置切换阀。
6.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特别是罐装和放料工序无组织排放措施需进一步完善。
7.危废暂存间设置不规范,废油桶等露天堆放不符合要求。
8.项目600m卫生防护距离内尚存在集中居民区。
9.项目未落实环评批文防洪影响评价要求等。
10.进一步完善应急池收集管网。
11.尽快完成企业风险应急预案的编制并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定期开展日常应急演练工作。
(二)《验收监测报告》修改及完善意见
1.建议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 公告[2018]第9号)的规定要求进一步完善报告;
2.进一步明确酯化废水处理方式,分析其完全回用的可行性;
3.针对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可行的整改意见建议,补充企业整改完成后有机废气、粉尘等验收监测内容;
4.补充企业或管委会落实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计划,附相关附件;
5.完善项目雨污管网图,补充项目地理位置图、周边环境图、分区防渗图、地下水永久性观测井示意图(标明方位、距离等)等相关图件。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在进一步落实上述整改要求且完善验收监测报告的前提下,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
湖北紫珑涂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醇酸树脂、8000吨高固体分
防腐涂料、8000吨水性涂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验收组
2018年12月29日